農委會改制農業部

農委會改制為「農業部」不只換湯更要換藥!應掌握4大關鍵檢視組織規劃公共政策

立法院在2023年5月16日通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2021年草擬的7大要點的《農業部組織法草案》,正式將從「農委會」改制成為「農業部」。

因此隸屬於委員會的部門層級功能和名稱、委員與幕僚職員的職銜、成員的編制到海外事務的派駐等,都將在2023年陸續有些變動。

我在農委會發表記者會時,寫了一篇《立法院3讀通過農委會改制「農業部」 陳吉仲:終於能回應35年前農民運動的請願》,農委會改制前後的背景與規劃:

  • 1984年9月20日,台灣的農發會與經濟部農業局,合併改組為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」
  • 1988年5月20日,台灣農民北上抗爭提出7個改革訴求,其中一項為改制為「農業部」
  • 整併原有農委會內部機關層級,處理氣候議題、增養寵物趨勢、及農民福利等議題

關心部長是誰?關心改制後的規劃更重要

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是否直接上任「部長」一職,陳吉仲說這是由總統及行政院長聘任層級問題,而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對部長的聘用說明為「特別任用」,端看有無意外部長換人當。而我比較留意是使用「改制」,而非直覺會判斷的「升格」,這點因應人事行政總處針對相關首長為特任,並非升格,同時是完成2012年行政院組改以來,懸而未決的法治化工作。

組織改造換湯也該換藥 檢視組織生存、穩定、重建與韌性

重視的不只是法規上的名詞正名,也要觀察政府組織發展該如何有效率,讓公共政策處理危機議題對人民更有益處。組織改造除了換湯,也該換藥,要檢視一個組織成長,可以搬弄各種組織管理和發展理論,而就光是英國標準局(The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, BSI)針對組織提出4個標準,包含「生存」、「穩定」、「重建」及「韌性」,其實已涵蓋許多公共政策與危機處理的理論與原則。

從疫情來看更加明顯,包含缺水、缺蛋、缺電或漁電/農電共生等產生的各種社會恐慌,農業部未來要能怎麼更有效率且能務實的考量自然環境的農業發展,一個政策就是解方,若一再只像坊間企業、學店只是喊喊永續口號,那改制也只是讓人感到肥了口袋,升格也可能不夠格。

6個歐美亞國家農政單位名稱

最後,例舉6個歐美亞國家農業政府部門,在2023年的農業組織狀況,再看農業部後正式掛牌,是否有所改造:

  • 美國:美國農業部(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)
  • 英國:英國環境、食物暨農業事務部(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, Food & Rural Affairs)
  • 荷蘭:農業、自然及食品品質部(Ministerie van Landbouw, Natuurbeheer en Voedselkwaliteit)
  • 以色列:以色列農業及農村發展部(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)
  • 泰國:農業合作部(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& Cooperatives)
  • 日本:農林水產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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